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摘编(2023年6月份)


2023-07-04 15:13 信息来源:政协济宁市任城区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6月1-30日,区政协共收到社情民意信息79篇,现整理摘编如下:

一、经济建设方面

区政协委员、二三里传媒济宁有限公司总经理焦艳敏建议:拓宽求职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就业面。一是做好企业帮办。建立企业服务群与就业群众需求群,开展“双向服务”,搭建就业桥梁。一方面做好企业服务,通过定期讲解惠企政策,实地走访慰问企业,了解企业所需与用人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探索企业、人力资源公司、职业培训机构等多类型“结盟”,推进形成“服务共同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通就业平台。另一方面强化就业服务,通过居民群与劳动资源库摸排辖区就业失业人员情况,定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并针对不同群体做好沟通交流,了解就业意向,实现“双向”供需对接,吸纳求职者就业,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二是送好就业政策。通过强化政策供给,优化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各类就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通过“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维权”,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将惠企服务从办事窗口延伸至企业门口,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化解企业难题。三是促进困难就业。建立大龄失业及就业困难资源库,对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社区采集登记,在充分了解其就业意愿后,及时提供适合的培训或就业信息,确保有劳动力家庭“零失业”,同时做好求职登记、岗位匹配推荐及跟踪服务,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扶持政策开发公共环境卫生、互助帮扶、社区网格员等七大类公益性岗位,充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区政协委员、艾美科键(中国)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朱开锋建议: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优化政策兑现模式。加大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力度,定期梳理省、市、区三级人才相关政策,编制任城区人才政策清单。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新闻APP等媒体中介,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人才政策“知晓度”。同时,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兑现方式,逐步实现“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机制,打造人才政策出台、宣传、兑现“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留来任人才“获得感”。二是加强科技平台载体建设,提升人才凝聚力。围绕加快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现有研发企业申报相关科研项目,搭建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平台、人才一体化发展模式,理顺人才引进机制,用好“一事一议”制度,为全职来我区建立院士工作站或研究院的顶尖人才提供政策支持。激发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创造力,深入提升企业科技研发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带动全链产业协同发展。三是加强科研人才团队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继续加大“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高层次科研人才通过聘请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兼职、短期聘用、承担项目等灵活方式进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破解企业经营和研发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助力企业成长发展。同时,围绕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支持力度,对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给予一定的倾斜,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成长速度。

区政协委员、济宁立国集团副总经理潘镇建议: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做好入企宣传。全面了解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下步发展方向以及对涉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当下经济复苏,企业下步发展规划进行交流。针对前期企业所遇到的困境建立问题台账,后期将问题台账反馈登记,并将当前相关惠企政策进行宣传,增强发展信心,不惧困难、抢抓时机,打造过硬口碑,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围绕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青年人才引进补贴、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等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申报指导,针对有需求的企业建立政企银精准对接,并建立政策解读群,让企业找得到、问得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三是助力企业发展。建立常态化问题反馈机制,通过持续入企宣传,精准对接企业、部门,打通惠企政策解读“最后一公里”,真正、真诚、真心服务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落地,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的最大红利,助推小微企业“再升级”。

区政协委员、济宁马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晓光建议:优化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多头协调整合力量,构建多形式的协商结构,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加大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协商覆盖面,提升协商效能。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引导企业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式,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二是扩大宣传覆盖。加大普法宣传,提升劳动者法律素养。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大的舆论声势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不断提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建立法律援助站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优化办案程序,做好互联网+调解平台的日常调解工作,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按期回复,为当事人送去“一站式”调解仲裁服务。三是提升专业水准。督促各企业和单位加大劳动合同签约管理力度,提升劳动合同的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劳动争议协调员培训及聘任制度,优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劳动协调网格化管理,实行调解员包保责任制,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薪酬分配指导、劳动纠纷调解和心理疏导等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和避免劳动用工风险的“法律处方”,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促进企业形成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四是规范企业标准。倡导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提升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制定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既要全面反映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内容,又要有所侧重,突出解决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既要具体明确、依法合规,又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注重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纪律等企业规章制度提升劳动关系服务水平。五是建立常态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通过深化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不断畅通举报和投诉的渠道。注重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广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推动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事、效益共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全常态化和谐劳动关系服务机制,优化企业全程发展营商环境, 提升政企合作服务空间,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政协委员、济宁科普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涛建议:加快发展都市化现代农业。一是强化政府引领,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撂荒闲置耕地复耕、土壤修复、用地保障等方面的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引领、统筹的作用,明晰我区都市农业发展的优势、劣势和主要制约因素,科学制定我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计划。二是创新业态模式、打造服务平台。加快促进我区农业与第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通过不同的组合形式,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社区+”、“科教+”、“旅游+”等形式,创新产业业态模式,丰富产业生产链条,拓宽都市农业发展前景。大力发展科普农业、农业观光旅游业、体验型农业等新业态,拓宽农业盈利空间。统筹资源共享,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打造农产品直销平台、农业信息数据平台、农产品展销会等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的紧密对接,为我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三是集合社会资源,试点入股合作经营模式。分步骤试点推广“农户+企业+合作社”的合作经营模式,以土地、资金、信息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形式,开展“农户+企业+合作社”的入股合作种植经营模式,充分盘活村社闲置的农用地资源,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四是强化耕地资源保护。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农用地保护、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破坏耕地资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另一方面加强村社组织对耕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权属单位责任,制定农村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对发现土地承租人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化”建设或实施污染环境行为的情况,应主动制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区政协委员、济宁儒商村镇银行金城支行行长钱黛仪建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强化保障,健全体制机制。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涉市场主体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执行机制,进一步落实柔性执法制度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要立足实际,制定统一清单。明确各执法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法律依据、处罚主体等,拟定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并进行公示。三是要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执法。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柔性执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于触及安全生产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行政处罚,实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四是要常抓不懈,规范后续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适用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两张清单,对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的企业或群众加强监管,在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适当增加比例,在后续检查中如发现不予行政处罚对象整改后再犯的,对其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并按规定公开其违法信息,确保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金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王文利建议:加强精细贴心服务,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当前,应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在夯实业务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企互通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服务效能。以办好“企业开办一件事”为导向,推行政务服务专员制度,以套餐式、保姆式一条龙服务为标准,采取请“业务大拿”来讲课、到上级部门轮训的方式,让窗口人员拓知识、开眼界、提本领,推动窗口人员练内功、强本领,实现企业审批即受即办、即办即录。二是健全服务机制,助推企业发展。下好宣传动员棋,畅通“线上+线下”宣传机制,对惠企政策、办理流程全方位宣传报道,让群众全面了解各项办事流程,以电话办、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更便捷。织好帮办服务网,构建多重服务网格,定期深入各类企业走访,开展精准服务。建好企业需求台账,精准开展“一对一”帮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困难。三是强化政企互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针对建筑房地产业、制造业、高企服务业,召开政银企对接会,送政策、听意见,搭平台、促发展。将政务服务延伸进入大厦楼宇,探索建立楼宇服务工作站,为楼宇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政务服务,对重点项目、重点楼宇推行“代办制、上门制、一站式”服务。四是构建两种机制,提供精准服务。建立“信用+”政务服务机制,对企业开展信用测评,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享受差异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全力打造“信用+秒批”“信用+容缺受理”“信用+告知承诺”多种信用激励应用场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每季度分不同领域开办政银企座谈交流会,组织开展干部联企业活动,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功勋企业和功勋企业家,激励企业发展。

区政协委员、金城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学辉建议: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健康良性发展。一是建立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制度和机制,为企业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二是坚持经常性调研走访。经常组织人员深入调研民营企业,畅通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渠道;组织民主党派、非公企业代表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参加区域视察工作,开展座谈会,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他们的意见建议及各种诉求进行梳理汇总,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与问题的解决。三是优化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环境。推动落实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项举措,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引导非公经济企业回馈社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扶贫助困和慈善互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九三学社任城支社社员苏慧建议:对城区沿街经营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让城市烟火气惠及民生。给“路边摊”松绑,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好”。一是劝导告知、宣传到位。对路边摊贩聚集点位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开展执法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协调联动社区、商超志愿者现场劝导等方式向市民群众开展占道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宣讲。二是联合联动、严管轻罚。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高峰时间段对屡次占道的摊贩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严格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处罚,有效震慑流动摊贩回潮反弹。三是错时巡查、巩固提升。严格执行早中晚高峰岗与正常班次无缝对接,巡查与定点相结合,确保执法力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覆盖,常态长效强化对占道经营的管控和治理成效。对待“路边摊”既要保持包容开放,也要积极靠前服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地方实际合理确定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科学制定摊贩失信惩戒措施,引导摊贩履行必要的责任义务,促进“路边摊”有序发展。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探索推进“一键办摊”“一键监督”“一摊一码”。营造健康市场生态,精准巩固市场秩序,及时规避恶意低价竞争、强占强卖等情况,推动“路边摊”与门店经济相得益彰、互为补充。  

区政协委员、民盟任城一支部盟员杨清涛建议:打造浣笔泉网红商业街。笔泉街在老城区,人流涌动。特色商业街对城市商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城市商业职能表现最集中、最突出的地方,也是城市商业文化和市民生活的窗口,有效结合了城市公共活动和商业活动。现代商业街的功能已不仅仅是满足消费者购物的基本需求,综合性的商业街可以同时具有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多项功能。整洁、明亮、舒适、协调、有序的购物环境,可最大化地满足顾客的消费体验。为此建议:一是政府引导,优化服务。政府为主导、企业主持商业和物业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管理的结构形态。这种管理结构呈现的优势是,企业与社区形成共同的发展目标,符合当前历史街区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使企业具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增加停车区域,优化道路。二是打造太白文化、运河文化。在如今这个精神追求大过物质追求的文明年代,人们早已不再局限于穿用和温饱,更加追求精神的愉悦、心灵的满足。对历史文化积淀的渴望显得尤为强烈,所以应强调建筑风格、景观元素和商业主体与当地特色文化氛围的融合。

区政协委员、阜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杨同强建议:加快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一是加快规划建设。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充电车位专车专用制度。明确新建小区、商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的比例应不低于总车位数20%。加快项目立项进度,减化审批流程。鼓励现有物业小区、商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改造建设充电设施,并给予政策支持。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建设充电设施,为公务用车和职工提供便利。二是科学布局站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布局充电站点。可考虑在万达广场、运河城、大润发、市区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和商场商圈设立充电站点,同步建设数量适宜的充电桩,进一步调动市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三是强化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要规范设立充电操作流程和监控设备,定期巡查检修,确保充电设施正常使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充电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对故意损坏充电设施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对蓝牌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教育处罚,共同营造秩序井然、安全高效的运营环境。

二、社会事业方面

区政协委员、民盟任城二支部盟员施国亭建议:在农村幼儿园及中小学开通助学公交。一是尽快将“公交助学”定制专线在政策层面推广到农村镇(街道)幼儿园及中小学校中。二是相关部门应联合农村镇(街道)幼儿园及中小学校积极做好“公交助学”定制专线的宣传,让家长有详细的了解。三是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支队、公交集团组成联合专班,凡是有意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镇(街道)幼儿园及中小学积极向联合专班申请“公交助学”一校一策个性化定制专线业务,争取“公交助学”这项惠民工程能在农村镇(街道)幼儿园及中小学校更好地落地实施。

区政协委员、金城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学辉建议:加强幼教师德监管。近期多个幼儿园出现疑似虐童事件,震惊了全社会。虽然这些虐童事件都是极端个案,但击中了家长们绷得最紧的神经,严重侵害了涉事孩子们的身心,由此带来的负面舆情和负面影响非常大。为此建议:第一,要进一步织密法律和制度的网。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执行力度;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范围,强化幼教主管部门人员力量配备,让监管真正落到实处;严格开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开放的制度,形成主管部门和家校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第二,要进一步强化对幼教行业的投入。一是各级政府对幼教行业应适当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和资金上的补助,以提高社会资本投向幼教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对幼师生存状态的关注。制定幼师收入补偿制度,在政策上对幼师个人发展予以引导和支持,为幼师个人发展提供更多发展平台和空间。在全社会宣传幼师的重要性,提升幼师队伍的个人荣誉感。第三,要提高幼师准入门槛,完善幼师培养体系。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幼师上岗要在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基础上,必须通过相应的职业道德培训和考核。制定合理的幼师履职情况评价制度,对幼师进行定期考核、不定期淘汰。制定生活老师录用标准,加强对生活老师的监管。将幼师个人档案归入网上全国人力资源人才信息库,并建立相关“黑名单”制度,形成相关震慑作用。

区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任城支社社员刘岩建议:优化物业服务管理。一是加大行政干预力度。建议我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服务资质重新认证,按照物业管理法,尽快出台一套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运行管理、资金保障、责任承担等事项。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以我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解决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卫健、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三是落实责任主体。区住建局是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则是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能单位。建议明确管理权限,实现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有效结合。在部分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工作机构进行试点,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同时成立物业矛盾投诉调解站、物业应急维修站和物业服务中心,行使长效管理职能。四是成立业委会,健全自治组织。引导有条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街道办的指导下尽快成立,没有条件成立的,应由街道办、居委会代为行使权力。业委会应形成定期会议制度,对小区物业情况进行监督,在小区业主利益受到侵害时,代表其维护合法权益。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自我参与。运用多种方式,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业主懂法、用法的意识。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帮助业主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引导广大业主积极、理性地参与物业管理。六是提升物业企业自律和业主自治水平。强化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制定行业服务标准,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完善和落实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加强小区秩序维护、保洁和维修等业务技能培训。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管理职能,协调、帮助解决物业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提升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七是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由住建局统筹协调、街道组织部署、社区具体实施、业主参与评分的物管企业监督考核制度,将违反《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列入诚信考核黑名单,限时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清退。与此同时,出台相关奖励制度,扶持一批运营规范、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物业企业,充分发挥行业的引领带头作用。

区政协委员、济宁任城儒济医院院长张书才建议: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精细化管理。一是实行评级管理制度。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等级评定,分类指导。可根据机构的规模、生活环境、设施设备、护理人员配置、参加培训率、持证上岗率、医疗护理质量、服务的内容形式、事故发生率、内部管理、老人及家属的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成立专业评定小组,每4-5年评定一次,浮动管理。 学习外地经验,把机构等级评定与政府资助挂钩,在保证基本资助金不变的前提下,级别越高,工作做得越好的,政府要多资助或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先进,有效配置资源,形成行业内的良性竞争,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尽快推行老人意外险或机构公众责任险制度。老年人是意外事故发生的高危人群,而养老服务机构与家属的主要矛盾都集中在意外事故的赔偿上,客观地讲,机构是强者,老人是弱者,两者信息是不对称的。为了维护老人的权益,加强机构的责任,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机构的风险,促进养老事业的发展,应尽快推行老人意外险或机构公众责任险制度,用现代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去提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不定期的巡查制度。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主要是通过年检制度来进行,但年检制度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检查时间短,日常的工作情况不一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来;另一方面机构填报的材料,随意性大,有的不够规范,有的有水分,这样就直接影响到年检的效果。建议民政职能部门,增加平时的不定期巡查,并形成制度,每年应有2-3次,明查暗访,把日常的管理监督与年检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区政协委员、任城永康养老院副院长赵楠建议:建设失独养老院。一是政府为失独老人养老送终是道义,也是责任。建造专门为失独老人提供配套服务的养老院,以此逐步实现民政部倡议的“失独老人由政府供养”的政策目标。 二是优先、无偿为失独养老院建设提供用地或场所,失独养老院建设资金从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开支。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最用得其所,最用得民心,同时也最有利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当然也可以专门从公共财政划拨。同时还可以争取福利彩票支持和鼓励社会捐建援建。三是失独养老院优先生活不能自理和丧偶独居的失独老人入住。争取放宽收养政策,为失独老人收养子女、重建完整的家庭创造条件;在现有公办养老院中开辟专区,拿出部分床位,专门服务于有需求的失独老人;为失独家庭制定以房养老政策,使拥有房产的失独老人可以通过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以换取生活费,出资为失独老人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建立专门帮扶失独家庭的公益模式,引进心理咨询机构和专职社工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

区政协委员、任城永康养老院副院长赵楠建议:不断推进养老事业及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养老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一要优化服务供给,坚持“事业+产业”发展思路,不断完善服务布局、延伸服务链条,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产业做大做强。二要提升服务品质,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推动养老服务从单一向多样、精细转变,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三要凝聚发展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食品、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任城特色养老品牌,扎实做好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文章,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区政协常委、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张苗苗建议: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实行小区分工协作自治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公司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二者之间协作是“鱼与水”的关系。业主不但要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建设,还要支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建立起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职能部门行政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帮助小区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完善业主公约、财务管理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管理,积极协调好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将矛盾解决于冲突爆发之前,共建和谐小区。三是物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公开监督,实行人性化管理,树立物业公司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四是规范维修基金的申请手续。维修基金是全体业主的钱,由住建部门代管,若小区需要公共维修,应由物业公司向业委会申请同意。业委会在小区发出公告,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使用维修基金。

三、其它方面

民革任城支部党员孙敏建议:清理新能源汽车“僵尸桩”。一是对于骗补问题,从之前的“补建设”,改变为“补运营”,以循序渐进的提供电费、场地补贴等方式防止运营商一走了之;淘汰技术含量较低的慢充桩,加强项目审批和验收把关;发动群众对“僵尸桩”的举报投诉,涉及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最大限度化解风险。二是相关部门对现有充电桩进行全面摸排,查清“僵尸桩”和潜在“僵尸桩”的数量及分布,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对现有“僵尸桩”进行推陈出新;监管部门在充电桩产业发展和规划上,完善政策,全流程监管,保障充电桩产业的科学规划和高质量建设,为新能源车发展提供更强大“续航”。

民革任城支部党员张本朋建议:节约非必要自来水用水。水是万物之母、生命之源,也是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再生水循环利用,被认为是破解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水统筹”治理难题的绿色可持续方案。建议任城区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再生水循环利用技术,早日实现洒水车不用自来水的第一步试验,进而其他相关领域全部利用再生水替换自来水。

区政协委员、山东舜翔(济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杜飞建议:完善城区主干道路口绿化和便民设施。经实地调查发现,2022年以来随着吴泰闸路、共青团路的升级改造,交通堵塞状况得到改善,但是绿化及防晒防雨便民措施需要改善。为此建议:尽快补齐金宇路与共青团路、建设路路口、金宇路与供销路(城投光宇加油站周围)、琵琶山路,吴泰闸路与琵琶山路口等处绿化树木。二是金宇路与共青团路太白酒楼门口及路南,虽然人行步道做了修缮,但是并未种植绿化树木,建议市政部门对类似情况应统筹安排,在修路的同时把绿化及独立、电信设施协调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施工,避免多次施工,各行其是,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三是建议在金宇路与共青团路、建设路、古槐路路口、洸河路与共青团路、建设路、古槐路路口,这些大型路口,骑行、步行市民较多,交通人流量大,建议政府有关协调设置防晒、防雨棚等便民措施,可以采取冠名投资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比如济宁银行冠名的新世纪广场路口防雨棚。                    

区政协委员、二十里铺中学教师李梅芳建议:加大宣传力度,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通过观看溺水警示宣传片,介绍发生在身边的溺水事件,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要采取多种形式反复提醒学生在暑假期间,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坚决杜绝到无人看护水域玩耍。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以最快速度寻求大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以免造成更大悲剧。二是夯实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家长群、班级群等,通过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抖音等发放告知书,及时向家长进行防溺水风险提示,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家长切实承担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暑假期间,要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治理,特别是水库、河流密集地区,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设立警示标志牌,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危险区域加设围网、安装监控等设施,切实做到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暑假期间,每天定人编组在重点路口设卡,组织力量在重点地段定时、定点巡逻巡查,制止学生私自群游或戏耍玩水。

民盟任城二支部盟员刘明建议:将红星路建设路行道树改种楷树。楷树,中文学名黄连木,又称黄棟树、黄连茶、药树,该树树干刚直挺拔,疏而不屈,自古就是尊师重教的象征。孔子逝世以后,其弟子子贡在墓旁“结庐”守墓六年,并从卫国移来楷树树苗植于孔子墓前,天长日久长成挺拔大树。此树与生长在周公墓前的模树并称为“楷模”。以树育人,用来称颂那些品德高尚、高风亮节可为师表的榜样人物。为此特建议:把济宁市红星路、建设路的行道树改为楷树。一方面体现了对济宁古楷树的延续与传承,另一方面也展现了当今济宁市争第一,争一流的楷模精神,同时又能与古槐路上的槐树相得益彰。

民盟任城二支部盟员刘明建议:把城区十字路口等待区的铺砖改成沥青路面。城区十字路口车多人多,特别是比较大的十字路口,都设有等待区。在铺设等待区路面的时候,我市主城区基本上用彩色砖铺设。由于砖与砖之间有缝隙,很难铺设牢固,所以不久后砖块就出现了松动,造成等待区的路面高低不平,甚至有些砖块脱离地面,带来交通隐患,给市民交通带来不方便。为此建议:取消城区十字路口等待区铺砖,改为加厚加深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为突出等待区的重要性,可以把等待区用彩色漆刷成相应的颜色。这样等侯区既安全平稳又色彩斑斓起到交通警示的作用。           

区政协委员、济宁市拓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建议:将气象预警系统建设纳入区政府十条惠民措施。近年来,以往出现概率较少的极端天气越来越多,去年郑州市发生了严重的特大暴雨洪涝。如果广大群众对极端天气了解多一些、对灾害造成的后果认识深刻一些,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财产损失就能少一些,政府组织疏导工作的难度就会小一些。为此建议:一是加大对气象部门相关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天气预测更科学、更及时。二是当有非常气象时,密切与中央气象局及有关地区气象局沟通、探讨,尽快科学的作出恶劣气候预报,并对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评估,及时发出预警。三是加强气象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编制各种极端天气的科教宣传片,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进行播放教育。报刊、电视、广播也可以气象知识的形式广为宣传。火车站、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在极端气象多发期,如夏秋季的台风暴雨、冬季的暴风雪、冻雨等反复播放科教片。

区政协委员、山东海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广霞建议:完善“直播带货”行业法律规章制度。一是科学立法,直播带货需要有专门行业法律法规支撑。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的商业模式,不仅与实体交易区别甚大,与传统的电商交易也有所区别,在直播带货中,主播、商家及平台的主体法律地位如何确定,法律责任如何划分,以及对于直播带货领域各参与主体的主管行政部门如何确定,都需要进行专门的立法加以规制。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对于直播带货领域屡屡出现的新问题,市场监管及相关行政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要对商家、带货主播的广告行为加强监管,对商品、服务质量加强监管,以及对售后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管。与此同时,要设置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履行内容日志信息留存、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等。三是加大教育宣传,树立带货企业正确价值观,倡导理性消费。一方面要引领直播带货行业从业者梳理正确的商业、社会价值观;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的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从业者和消费者法律意识,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

区政协委员、济宁众合医院副院长杨位芳建议:加强和提升低收入边缘家庭精神残障人士服务。一是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负责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庭的普查,并重点对家庭年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收入线的边缘家庭及精神残障人士进行全面摸查,掌握一手资料,为制定精神残障人士管理服务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在清晰边缘残障人士及家庭情况的基础上,针对该类家庭的精神残障人士病情确诊时未有购买任何医疗保险的初发病患者,在其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能够纳入医保待遇追溯范围,且追溯期限能够放宽至从缴费成功之日起之前半年内。三是将目前缺少政府政策照顾的低收入边缘家庭的残障人士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计划,购买必要的社会工作专项服务,提升该类人士及家庭的社会照顾和服务,以改善他们的生活品质。四是增加社区康复服务的设置,加强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机构的宣传倡导社会大众尊重和接纳精神障碍或精神疾病患者,宣传精神健康的内容,以协助患病者重新回归社会。五是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完善社区精神健康及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医院+社区+社会力量”的多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精神残障人士服务的工作质量。

区政协委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庆余建议:要持之以恒规范非机动车行驶。一是实施持之以恒的专门管理非机动车的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安全行驶。二是规范非机动车行驶,除严格管理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还要采取严格措施,比如严查未成年人骑非机动车上路;对共享单车和美团、快递等骑行人员超载超速情况,制定惩罚规定;交通巡警要及时巡查,纠正非机动车违法违规问题等等。三是宣传引导市民安全为上、人人参与、共同治理,有效规范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区政协常委、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名誉主任、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尹淑杰建议:消除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一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动监管、把控源头;物业单位要定期巡查,常态管理。可通过发动镇(街道)社区、消防部门、派出所、居委会、网格员等力量,摸清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情况,录入消防安全监督系统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特别是针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更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细化工作职责,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集中清理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发现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协调联动,整治违章搭建现象,联合应急消防、规划、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对老旧居民小区的违章搭建现象开展整治行动,对居民在楼梯间和楼下空地等处的违章搭建予以拆除,疏通消防通道。提升改造电动车充电设施,增加电动车充电点,并积极推广智能充电桩安装,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三是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通过发放家庭防火知识手册、制作消防宣传小展板、开展消防演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居民“识灾”“防灾”“避灾”的能力,增强在实际火灾事故中的心理应急和随机应变能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区政协委员、艾乐幼儿园园长田红建议:丰富教学方式,推进党员教育高效化。一是突出创新导向。推进实施讲授式与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育管理方法,探索“党校+基地”培训模式,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载体。二是突出以干带训。通过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案例,来进行自我提升和经验学习。三是突出典型教育。坚持“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注重挖掘本地基层治理典型,培育本土优秀讲师,常态化开展“我来讲党课”“微党课”制作,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四是突出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建设富有特色的社区网格学院,将教育培训成果转化为城市基层治理生产力。

金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王文利建议: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政府恪守契约精神,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深入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开展政府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专项检查,印发相关方案,实时跟踪,督促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问题逐步解决。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渠道。指导采购人切实履行履约验收主体职责。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二是推进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强化督导考评,将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指标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实绩考核,建立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台账。三是组织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探索构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从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方面设计监测评价指标,科学赋予指标权重。对政府诚信突出问题,加大指标权重,形成倒逼机制,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四是深入落实信用法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信用建设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监管等工作制度。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选树一批诚信典型,加大对严重失信典型曝光力度,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区政协常委、济宁众联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宁建议:让交警执法更有温度。一是对早市购物、早点摊用餐违停车辆采取分时段管理。可以规定在交通早高峰到来之前,比如早上七点之前,违停不罚。二是对进入沿街商铺购物违停在人行道上即停即走的,推行6个月内“首违不罚”。三是借鉴青岛市交管部门的做法,在沿街公厕旁设立警示牌,在规定时间内停车如厕,违停不罚。四是清理“僵尸”停车场。如南池公园南门左侧立体停车场,建成后一直荒废。既造成资源浪费,又与公园4A级景点极不相称。五是交管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克服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现象,促进交警刚柔相济、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

区政协常委、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周超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无牌电动车安全行驶管理。一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在主要路口设置小喇叭播放交通安全提示,制作安全交通宣传版面,发放安全教育宣传页等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倡导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到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大讲堂,以案说法,结合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强调“文明出行”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二是注重驾驶人交通法规培训。建议由社区组织开展试点和推广,对无牌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和培训,系统学习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车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如何处理,全面了解电动车方面的交通管理法规和处罚措施,培养驾驶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摒弃驾驶陋习,提高行车安全水平。三是加强无牌电动车违规违法管理处罚力度。交警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无牌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常态化对城区无牌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违规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罚。对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的,采取宣传教育与违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其严重性,切勿以身试法,督促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另外,从源头上查处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售,对有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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